申报企业信息 |
本地接发货单位: (盖章)
联系人电话: 车牌号码: |
物资类别 |
□医疗防控物资 □鲜活农产品 □重点生产生活物资 □农业生产资料 □能源物资 □邮政快递 |
通行路线 |
起运地: 省(区、市) 市 县 到达地:宿州市 县(区) 街道(乡镇) |
抵宿时间 |
年 月 日 |
司乘人员 |
姓名: 电话: |
报备单位 |
联系人电话: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案表有效期限 |
2022年 月 日至 月 日 |
特别提示:1.应在备案表“报备单位”栏加盖企业所属园区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地方防疫部门或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单位公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2.来返宿货运车辆凭备案表通过查验卡点,此备案表单程有效。3.企业负责人及报备单位负责人需尽到车辆来返宿期间的闭环管理责任。4.请报备车辆驾驶员抵宿前2小时向收发货单位联系,收发货单位接到电话后,立即前往高速口接车。5.伪造备案表和假冒重点物资运输的车辆、人员和企业法人,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信用管理。